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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横道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规定

时间:2011-06-16 15:57:37  来源:  作者:

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全市正在开展“斑马线文明礼让”活动,希望全体师生遵守交通法规,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创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有益厶过鲞遮旌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塞墨整皂,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于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整旦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入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五条规定: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晏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犬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往强制傈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入、行处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O公里;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 0公里。

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时。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亭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项、第()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燎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每年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第六十七条规定: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减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退速拯壹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第七十五条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与非机动车驾驶入、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遇停止信号时,超越停止线停车的;

()遇放行信号通过路口时,不依次通过的;

()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机动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

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违反指示标志、标线通行的;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让行的;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未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的;

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违反交通信号灯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

()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的;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十一)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十二)不按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的;

(十三)遇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的;

(十四)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十五)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或者穿插等候的车辆的;

(十六)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在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十七)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或者渡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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