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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时间:2012-06-30 11:50:23  来源:  作者: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福州教育质量,争创省会一流教育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争创省会一流教育的关键。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重要机遇期,教育担负着为福州提前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的重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关系到福州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到争创省会一流教育目标的实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我市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师德师风得到加强,教师队伍结构在调整中不断优化,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有了很大改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正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环境下,在知识经济的新形势下,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人民群众对于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市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亟待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管理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我们必须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教育工作十分重要的位置上,认真抓紧抓好抓实,促进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的提升。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教育法》、《教师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的目标要求,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职业技能水平为重点,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为目的,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改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志存高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笃学、与时俱进的教师队伍。
  3、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教师队伍结构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教师学历水平和业务技能有明显提高,城乡教师队伍欠均衡状况明显改善;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并充分发挥作用,教育人才优势不断转化为教育质量优势;教师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水平明显提高;建立起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   

4、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在巩固师德建设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当人民满意的教师主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要大力加强师德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师德教育,大力弘扬三平”(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的责任感)精神,主要从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工作事业心与责任感、坚持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三个方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大力加强师德宣传。从2006年起,每年9月份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教育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先进教师事迹,展现省会城市教师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四、改革和创新教师管理体制   

5、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制度,今后凡新进教师队伍的,必须具有教师资格,并具备一定学历条件,小学教师要达到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要达到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严格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所有教师必须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确保为中小学选配合格新教师。积极引导吸收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凡是到农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奖励1万元,服务期5(含见习期),按服务年限每年发放2000元,奖励金自服务第二年起发放,服务期内因故离开岗位的停发奖励金,因工作需要调整到我市其他农村学校任教的,可继续享受奖励金,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支付。对参加三支一扶活动的支教人员,教育部门在招聘教师时予以优先录用。
  6、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制。在定编定岗的前提下,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全面推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逐步形成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充满活力的激励竞争机制。为鼓励教师安心农村学校工作,对在农村学校一线任教满20年,且达到中级教师职务评审条件的应予以参评,已评上的3年内(2008年内)逐步予以聘任中级职务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对在农村学校一线任教满30年,且达到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条件的应予以参评,已评上的3年内(2008年内)逐步予以聘任高级职务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7、合理调整确定教师编制。根据有关规定,在满足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前提下每学年核定学校教师编制,并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农村学校的实际,注意向农村学校倾斜,保证农村学校教职工编制的基本需求。要根据农村中小学规定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任务的需要,结合在校生数和班额情况,先按师生比例测算,再按班师比分解,保证每个班至少有1名教师上课,同时可适当增加1-2名编制,配备英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教师。小于100人的学校可按班师比11?5配备教师,保证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农村寄宿制学校应保证有1名在校校医,确保师生健康。要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大量聘用临时代课教师的做法,及时做好教师补充工作。中小学不得超编聘用人员,不得使用编外人员顶编在岗人员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分流、消化中小学超编人员和不宜从教人员。对不宜从教人员可转岗搞行政教辅工作。要根据农村布局调整后寄宿制学校的新情况,采取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聘请寄宿生管理人员,原则上要50名寄宿生配一名管理人员,聘用人员工资由同级财政支付。
  8、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采取长期制、短期制、单向派入制、双向互派制以及紧缺单科教师流动教学制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支援农村校、薄弱校提高教学水平。城镇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在编在职的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倡导和鼓励城镇青年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任教期间,关系不转、待遇不变,对其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职务聘用()、评先推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9、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城乡教师队伍。要切实加大国家级、部属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省属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的引进力度,市和县()区要制定更加优厚的条件,吸引他们来榕任教。加大优秀在职教师引进力度,对特级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设区市以上学科带头人不受职务职数和办理时间的限制,只要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随时联系随时引进。对引进的中、高级教师,其专业技术职务当年可以直接聘任,引进人才已经拥有的称号,经核实后可直接享受市内同类人员待遇。引进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教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万元,特级教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5万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设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3万元,引进的高级教师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万元,补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各县()区采取更加优惠政策,引进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五、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10、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以福州教育学院为主,联合省、市相关大学、教育研究机构、培训机构、各县()区教师进修校,组成教师培训资源联盟,为全市教师培训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建立由大学教授、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等组成的专家联盟资源库,为教师培训和基层巡回指导等工作提供高水平专业支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建设远程教育资源库,大规模、高质量、低成本培训教师。各学校教师培训费要按照学校年度共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各级财政要确保按教职工年工资总额的1?5-2?5%核拨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并落实到位。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新课改教师培训工作;每年安排105万元,专项用于区属中学教师培训工作;每年安排30万元,专项用于15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每个名师工作室每年2万元)。要将民办学校的教师培训纳入全市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中统筹安排。要大力开展校本培训,坚持因校制宜,以校为本、注重实效、突出发展的原则,以教育教学为基础,以教科研为导向,以培训为主线,教、研、训有机结合、整体推进,通过扎实有效的校本培训实现学校和教师的可持续发展。
  11、加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工作。十一五期间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即每年选拔30名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选拔推荐100名教师参加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选拔近1000名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市级培训或研修提高班培训。围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学科中心组建设。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作用,对名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培养大批年轻骨干教师,带动全市6万名教师形成浓厚的学习钻研业务的氛围,促进教师专业技能水平的提高。
  12、努力提高教师学历水平。深入实施教师学历培训提高2003--2010七年计划,鼓励教师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学历,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力争到201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100%100%100%90%,幼儿园、小学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达80%,初中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75%,高中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达到一定比例,职业学校专业课双师型教师达40%。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年龄结构更为合理,普遍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良好的师德、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教师学历提高按相关规定取得学历证书的报销学费的50%
六、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激励机制   

13、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市里在坚持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十佳校长十佳教师的基础上,2007年起,每两年增加评选表彰一次十佳班主任百名农村优秀教师,以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当称职的教师,争当名教师。对在农村任教20年以上的教师,由市人民政府发给荣誉证书予以褒奖。
  14、适当调整提高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根据我市学校实际情况,从2006年起,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以教职工编制数的90%为基数进行测算。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省会学校工作,达标校教师职务岗位职数按省定职数比例的高限上浮3%进行配备。调整农村学校的中、高级教师职务比例,使农村初中校教师中、高级职务职数比例达到一般完中教师中、高级职务职数比例,农村完小及以下学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职数比例达到中心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职数比例,鼓励中、高级教师安心农村学校任教。
  15、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各县()区应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对在农村任教的教师给予适当工作补助。对在边远山区、海岛任教的教师,补助标准可适当提高。
七、加强领导,形成关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16、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措施,努力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教师权益,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夯实人才基础。教育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把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按照教育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编制、人事等部门要在人事编制上给予保障,努力形成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7、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各级政府督导室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列入督查内容,纳入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取得经验的要及时予以宣传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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